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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2014-03-25 14:11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辽宁省招考委的有关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全面工作。

2.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要求,制定本学院的复试方案、程序和评分标准等,于327上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

3.各招生学院按专业组建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一般由3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研究生导师担任,并指定1人担任组长。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具体复试工作,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考核考生并评分。复试专家小组人员名单随复试方案等一同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4.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组成的复试工作巡视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负责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考生成绩实际情况,确定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并提交下述材料: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无此证明者不予录取。

2.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在学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资格审查报到时间:3298:3016:00 地点:3号教学楼635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外语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难易程度达到大学四级外语水平。

2.外语口语及听力,满分为100分。口语及听力各50分。考核考生是否能熟练地听说读写。

3.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4.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5.心理测试10分钟,不计入复试成绩。

6.同等学力考生另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二)综合面试的主要内容

1.考察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内容。结合考生提供的思想品德写实材料,加强对考生诚实守信情况的考核。

3.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侧重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侧重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考生兴趣、爱好、特长等方面的内容。复试小组须将考生的面试情况(包括提出的问题,考生回答的情况等)和成绩详细记录在《面试考核记录表》中,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管、备查。考生在所在复试小组所得的面试成绩是小组每位主考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复试成绩计算及要求

1)考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外语笔试成绩×3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30%+专业笔试成绩×20%

2)复试总成绩最低要求为60分。

3)外语笔试成绩最低要求为60分。

4)外语口语及听力成绩最低要求为60分。

5)综合面试成绩最低最低要求为60分。

6)专业笔试成绩最低要求为60分。

五、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2.优先保证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录取到所报考专业。

3.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要求。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六、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1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于2014329331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辽宁工业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复试后如需继续调剂,复试时间待定。

2.外语复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试题的命制安排专人负责,命题和评卷工作遵循初试专业试题的命制要求和规范;口语及听力由专门组织的外语复试小组进行复试。

3.专业笔试及面试工作由各个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统一安排,同一专业有两个及以上复试小组的学院必须将考生随机分配到各复试小组中。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专业笔试试卷和面试考核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管。面试结束后,复试小组应将考生复试的相关材料(面试记录,面试成绩,专业笔试试卷及成绩单)转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存档备查。

4.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内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时间、地点,并于327上午随复试方案等材料一同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5.考生在参加各种测试时均须查验准考证、身份证。

6.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的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7.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8.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0416-4198179  4198703

学校监督电话:0416-4198657  省招考办监督电话:024-86981076

 

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四年三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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