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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5年06月16日 18:43 点击:[]

一、学校简介

辽宁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始建于1951年,历经“锦州工学院”“辽宁工学院”等发展阶段,2007年3月更名为“辽宁工业大学”。学校2013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6年获批辽宁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获批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2017年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9年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21年入选国家“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2021年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招生人数

学费

(元/年/生)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65

5200

050201

英语

2

100

4800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60

5200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100

5200

080902

软件工程

2

60

5200

080905

物联网工程

2

60

5200

120201K

工商管理

2

100

5200

注: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辽宁工业大学2025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三)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四、报到及资格复查

(一)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持《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与注册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辽宁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六、附则

(一)报名时间、考试方式等报考信息待上级部门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二)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邮政编码:121001

联系电话:0416-4198703